2026年11月3日,欧洲联盟法院佐审官马切伊·什普纳尔就匈牙利出版商 Like Company 诉 Google 一案(案件编号 C-250/25)发表意见:聊天机器人在欧盟调取新闻出版物作答时,特定情形下可能侵犯出版商权利。这是首起到达该法院的生成式 AI 案件。意见不具约束力,判决尚未作出;但它把训练与实时回答分开判断,对在欧盟运营带检索功能的聊天机器人、新闻出版商和用 AI 读新闻的团队都有直接参考意义。
训练问题先放一边,回答是否侵权要看两点
佐审官建议法院不回答本案的两个训练问题,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 Like Company 的文章被用于训练 Gemini;他同时认为,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用于训练大语言模型,一般属于欧盟《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》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所允许的范围。回答环节则不同:出版商权利保护的是新闻的具体表达形式,而不是报道的事实本身。佐审官提出,聊天机器人非法绕过付费墙或其他技术屏障取得出版物,或以可辨认的方式复用其表达形式、让用户不必再看原文,回答就可能落入出版商的复制权范围;只改写措辞并不能自动脱离这一判断。
在欧盟提供检索回答,先核对这四件事
第一,取得方式合规:不绕过付费墙、反爬虫屏障或访问限制,保留每条来源的授权与访问记录。第二,表达方式合规:回答以事实为核心、用自己的表述组织,引用保持克制,不让回答可辨认地复现原文的表达,也不替代原文阅读。第三,训练与检索分开留痕:训练数据的权利基础、保留声明与检索回答的来源、访问路径分别记录,不能用训练环节的结论直接为实时调取背书。第四,合同与许可先行:与出版商有合作或授权的,按许可范围使用;没有许可的,先确认是否属于可直接调取的公开内容,再上线检索回答。出版商可保存调取证据,核查文本与数据挖掘保留声明,并按后续判决更新授权与屏障策略。
意见不是判决,适用范围只在欧盟
佐审官意见不等于法院判决,法官可以采纳、收窄或不采纳;匈牙利法院仍需结合判决裁决本案纠纷,意见没有下令改动 Gemini,也没有判定赔偿或设定判决日期。本案适用的是欧盟出版商权利规则,不能直接套用到美国合理使用或其他法域;训练问题在本案中因缺乏证据而建议不予回答,也不等于所有模型训练都已获得普遍许可。对运营方而言,稳妥做法是把意见当作风险提示先行整改,而不是等最终判决再动。相关背景见欧盟版权咨询延期至11月10日。